動遷份額被侵占
已回復2019/3/18 20:57:16
97年盧灣區魯班路的私房動遷,祖父母和我還有叔叔一個戶口本,后來動遷我媽媽去過2次都沒有開始,后來,動遷結束說我們放棄面積,所以沒有份。后來今年申請經濟適用房才得知其實我之前動遷安置房有面積。我可以要回屬于我面積的房款嗎?或者去居住?
朋友:
您好!現將您的咨詢問題回復如下:
您提及的動遷事宜雖然過去20多年了,但如果房屋拆遷補償協議上真能體現有您安置利益的話,您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,主張您應得的房屋拆遷利益。倒不是要回面積房款這么簡單的問題,如果安置房還在他們名下,沒有進行過善意轉讓的話,您完全可以主張該房屋的產權份額或相應的市場介房屋折價款。
回復人:黃方明律師 回復時間:2019/9/11 12:47:37